五、内容方式改革
17.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18.完善培训内容体系。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致力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同时,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和形势教育;致力于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所需的各种知识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所需知识的教育培训;致力于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开展忠于党和人民、尽职尽责工作、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拒腐防变的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科、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教材。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教材质量。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每年定期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
19.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改进讲授式教学,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倡导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探索完善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制度。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上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干部的特殊培训需求,主动送教上门。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改进干部在职自学。
六、师资管理改革
20.改进师资队伍选聘。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优秀师资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坚持专兼结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专职教师,大力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市(地)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构成要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授课。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选送优秀教师支持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到2012年,中央组织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分别牵头建成国家级、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为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21.强化师资队伍培养。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和上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跟班学习等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
22.完善师资队伍评价。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办法。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业道德规范。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
七、宏观管理改革
23.强化管理职能。中央组织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对干部教育培训要以宏观管理为主,在抓好重点培训项目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指导东部地区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工作。
24.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法制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公务员培训的法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评估和监督约束等方面配套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25.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严治校,勤俭办学。学员要加强党性锻炼,端正学习态度,严守校纪校规。教师要严守纪律、严谨治学、以德施教。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评价学风情况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6.改革经费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完善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经费“跟着干部走”的使用方式,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
27.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
28.强化工作指导。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切实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改革的具体措施。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培训机构的特点,提出推动改革的指导意见。
29.加强督促检查。中央组织部要对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也要及时对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根据本纲要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